为了全面推动我院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提高全院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示范专业的评选办法。
一、示范专业的评选标准
示范专业应在专业与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及组织实施、教学投入与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指导思想正确,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教学过程符合教学规律。专业设置具有良好的社会背景和行业背景。
(二)单位领导重视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经费有保障,并逐年有增长。专业建设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专业教学改革思路清晰,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趋势。
(三)专业与课程改革
1、以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建立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学大纲符合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的教材能够体现当代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质量高;自编教材有特色;有符合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的教学资料。
2、实训面积、实训设备、实习场所能满足教学需要。
3、教学手段现代化,教学辅助设施先进,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应用效果好。
4、对国内外同类专业教学改革研究较为深入。
5、建立规范化的微机试题库,在教学中应用效果好。
(四)师资队伍建设
1、师德师风建设好。教师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教书育人。
2、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形成梯队。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高级职称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总数的20%;80%的主讲教师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总数的2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主讲教师总数的30%。
3、获得院级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有院级以上教学研究立项课题。
(五)教学管理与组织实施
1、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活动有内容,有实效,记录保存完整。
2、有完备的教学规章制度(如备课、试讲、听课、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等),并能执行。
3、教师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有规划,有措施,有效果。
4、教学档案完整、规范。
(六)人才培养质量
1、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规范,80%以上教师授课质量评价优良。
2、学生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强,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及计算机考试通过率达80%。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0%,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高。
二、示范专业的评选程序
1、各专业均可向院教务处申请参加全院示范专业的评选。申报时,须填写《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示范专业申请表》,写出自评报告,并附三个以上用人单位对本专业的评价意见。
2、各系、部组织评选,并向学院推荐上报全院高职高专教育示范专业候选对象。
3、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系、部上报的候选专业逐个进行审核。
4、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学院予以批准。
5、对批准列为全校高职高专教育示范专业的,学校将通过校园网予以公示。
三、全院示范专业每年4月份评选一次。
四、全院示范专业评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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