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 [2003]3号)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教高 [2003]3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进一步改善我院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院广大教师投入课程建设的积极性,现在全院开展院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重在奖励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有作用、有影响、教学条件好、教学水平高的课程。
二、精品课程评选范围
精品课程评选原则上定在我院各专业的基础课和核心专业课程与主干专业课程(包括专业理论课与实践课,特别是专业理论课与实践课紧密结合的一体化课程)范围内。
三、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1、课程的改革建设较好,体现现代艺术类高职高专教育思想,符合国内外同类课程改革趋势和建设方向。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体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相结合的原则精神,具有明显特性。
2、课程的师资队伍稳定,结构合理,课程改革与建设能力强,教学水平高,近三年都曾从事过本课程的教学工作(包括课堂、实践、实习教学)。
3、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选用或自编媒体教材(包括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和教学参考书),积极使用多媒体教材。教学内容精选优化,较好的体现基础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4、实践与理论教学并重,课程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的开出率、开课条件和授课质量得到保证,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得到较好落实,具有学生早期参加科研(科技活动)的良好条件和效果。
5、积极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发展,成效明显。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且效果良好。
6、课程改革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效果明显,院内外专家、学生和相关课程教师反映良好。
7、具有健全的课程管理制度,教学日历、教案、课程小结、试卷等基础资料完备。
四、申报材料
1、《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2、其他有关材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多媒体教学材料。
3、教学日历、典型教案、课程小结、考试样卷及反应其他形式考试情况的材料。
4、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学研究论文及其教学获奖证书影印件。
5、反映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的旁证材料。
6、校内外评价意见等,材料应尽量装订成册,以免散失。
五、评审办法
1、主持人申报,各系部组织系教学专家指导组评审后向学院推荐。
2、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教务处、教指办组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全院公示,公示期一周。
5、评审结果经院长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六、奖励办法
1、院级优秀课程,奖励300元
2、院级精品课程,奖励700元
3、省级精品课程,奖励5000元
4、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励20000元
七、评审周期与时效
院级精品课程每两年(单数年)评选一次,有效期为五年。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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